
许多老年人希望在身体状况尚可时外出旅游山西配资公司,欣赏风景。然而,旅游应当根据个人体力合理安排。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老年人跟团游猝死的案件。

2024年7月,六旬老人江大爷与亲友报名参加了某旅游公司的北京五日游。原本期待的轻松旅程却成了他人生的最后一程。行程首日晚上,导游短信通知次日凌晨4点15分集合前往八达岭长城,仅告知“行程顺序调整”,未说明全天安排。第二天,江大爷一行凌晨出发,爬长城时已显疲惫,同行家属劝其休息,但江大爷仍坚持参与行程。

第三天凌晨3点15分,团队再次集合前往景点。行进中江大爷逐渐落后,最终因身体不适在路边晕倒。尽管路人和急救人员进行了抢救,江大爷仍因呼吸心跳骤停离世,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导致的呼吸心跳骤停。

家属认为旅行社擅自增加行程、高强度安排及未尽救助义务导致悲剧,诉至法院索赔。旅游公司则辩称,江大爷是因自身疾病猝死,且未告知病史,不应承担责任。

从责任认定看,江大爷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。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江大爷明知患有高血压却未告知旅行社,且在身体不适时仍坚持参与高强度行程,忽视自身健康风险。旅游公司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,应承担次要责任。具体表现为未履行告知义务、未落实健康管理、行程安排不合理,连续两日凌晨集合且擅自增加景点导致行程密度过大,明显超出老年人身体承受能力。

据此,法院判决旅游公司需赔偿35万余元。

法官提醒,老年人参团游务必如实告知健康状况,报名时一定要填写真实病史,尤其是高血压、心脏病等基础疾病,不可隐瞒。选择旅游产品时,优先考虑“老年专享团”,避免参与行程密集、早出晚归的项目。旅途中要时刻关注身体信号,一旦出现疲劳、胸闷等不适立即停止活动并告知导游与家属,不可逞强。高龄或体弱老人建议由家属陪同出游,并妥善保管旅游合同、行程单、缴费凭证及沟通记录,以便维权。

对此山西配资公司,有网友质疑这样的旅行团为何凌晨三点就出发,感叹如此强度连年轻人都难以承受。还有网友建议老年人选择自由行,放慢旅行节奏更为合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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